导语:很多打工人属于劳务派遣:签合同是 A 派遣公司,日常上班、干活受 B 用工单位管理。一旦上班受伤,两家公司经常互相甩锅:“不是我的人”“社保不是我交的”。
到底工伤认定、劳动仲裁、起诉,该找谁?今天一次性讲清楚。
一、核心结论先记牢
劳动关系在劳务派遣公司(用人单位),原则上由派遣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 法条依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 10 条
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协助调查核实。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内部可以私下约定补偿,但这个约定不能对抗受伤员工。
简单理解:
✅ 签劳动合同、交工伤保险、负责申报工伤:派遣公司
✅ 提供劳动保护、现场安全管理、配合工伤调查:用工单位
⚠️ 两家签的协议说 “工伤全部由用工单位负责”,对员工无效,不能拒绝员工找派遣公司主张待遇
二、能不能一起告两家?
《劳动合同法》第 92 条: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派遣单位 + 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实务里,仲裁 / 起诉时,建议直接把劳务派遣公司、实际用工单位列为共同被申请人 / 被告,避免互相推诿。
常见用工单位需要担责、连带赔偿的情形:
划重点:不是所有工伤都自动连带!单纯工伤事故,没有证据证明用工单位存在过错,主要责任主体仍是派遣公司。
三、员工维权步骤(实操版)
第一时间固定证据
事故现场照片、视频、工友联系方式、考勤记录、工作群记录、排班表、工牌、劳动合同等
申请工伤认定
事故发生 30 日内,由派遣公司去人社局申报;
派遣公司拒不申报:受伤员工 / 近亲属、工会,事故发生 1 年内自行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配合出具事故证明材料。
劳动能力鉴定
认定工伤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评残。
协商不成 → 劳动仲裁
被申请人:优先列劳务派遣公司;用工单位存在过错,一并列为共同被申请人。
对仲裁结果不服,再向法院起诉。
四、高频误区避雷
❌ 误区 1:我在哪上班受伤,就告哪家公司
👉 错!看劳动合同和社保是谁交,劳动关系才是工伤责任基础。
❌ 误区 2:派遣协议写了工伤由用工单位负责,我只能找用工单位
👉 错!内部协议只约束两家公司,不能对抗劳动者。员工依然有权找派遣公司。
❌ 误区 3:派遣工工伤不能同时告两家
👉 错!实务普遍允许一并起诉,更有利于拿到赔偿。
❌ 误区 4:外包 = 劳务派遣
👉 错!外包是承揽关系,用工方一般不直接承担工伤责任,和派遣规则完全不同。
📌 文末小贴士
遇到工伤,不要轻易签一次性了结协议,尤其是还没做工伤认定、没评残的情况下,很容易吃亏。拿不准可以向专业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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