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是:首页 > 新闻动态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如何划分?
来源:南阳光法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3-05-29 阅读数:1180

引导语: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可以按事故责任比例分担赔偿


正文:交通事故责任可划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以及无责任。如果按百分比来划分,一般分为100%、70%、50%、30%,无责任则为0。事故责任很大概率将决定赔偿的比例。不过对于机动车致害的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是第一位的。根据《交通安全法》第76条,机动车致害后,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交强险的理赔限额

①被保险车辆承担事故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最大理赔总数额200000元。

②被保险机动车不承担事故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最大理赔限额19900元。


2、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

由有过错(可以理解为事故责任)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例如主次责任的,赔偿比例一般就是一个负担70%、一个负担30%。


3、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

与上同理,但没有保险的赔偿流程。由有过错(可以理解为事故责任)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例如同等责任的,赔偿比例就是一个负担50%、另一个也负担50%。


特别注意:如果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则事故责任比例与事故赔偿比例是不同的,主次责任的,赔偿比例通常要比事故责任比例多出10%。


从受害人角度来看,考虑到理赔的诸多技巧,适宜交通律师介入协助索赔。

返回首页 留言咨询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