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条链接】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2〕14号):
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第十八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依据法释[2003]20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的规定(该规定已经更新为新版《人损解释》第十八条——见上文法条链接),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由此看出,由受害人依法承担抚养义务的成年近亲属,需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被扶养人有退休工资、养老金不符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法律要求,但司法实践中对二者区别对待,具体如下:
1、退休工资是事业机关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待遇,一般其标准高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因此,该类被扶养人生活费主张一般不会得到法院支持。但如果退休工资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笔者认为应当侵权人应当补足差额。
2、养老金指对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待遇,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不同,退休后的养老金数额也不同,且养老金数额一般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因此,此类被扶养人生活费主张一般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综上,被扶养人有退休工资、养老金能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具体标准需要结合被扶养人领取标准等因素来确定。